以下節錄自政府網站:
「中高齡就業計劃」旨在透過向僱主發放在職培訓津貼,以鼓勵聘用年滿40歲或以上的失業求職人士,擔任全職或兼職長工(兼職即每星期工作18小時至少於30小時),並為他們提供在職培訓,讓他們盡快適應新的工作環境,掌握工作所需的技能,從而獲得一份穩定的工作。「中高齡就業計劃」於2020年9月1日推出優化措施,於合資格僱員完成計劃下的在職培訓後,聘用60歲或以上失業或已離開職場的年長求職人士的僱主,可就每名僱員申請每月最高達5,000元的在職培訓津貼,為期6至12個月;聘用40歲至59歲失業求職人士的僱主,則可就每名僱員申請每月最高達4,000元的在職培訓津貼,為期3至6個月。
此外,勞工處於2020年9月1日起以試點方式,向參加「中高齡就業計劃」的60歲或以上年長人士發放留任津貼,鼓勵他們接受及完成在職培訓,從而穩定就業。合資格僱員於在職培訓期內留任滿三個月或以上,可申領每月最高1,000元的留任津貼。每名合資格僱員於三年試點措施推行期內,最多可申領12個月的留任津貼(即最多12,000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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